注册商标撤三制度的由来
中国的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简称“撤三”)制度源于商标法的立法宗旨,1993年首次列入《商标法》中,其目的是为了清理闲置商标、防止商标囤积和恶意注册、促进商标的真实使用。因此,商标撤三制度近些年在中国商标实务中应用广泛。
撤三申请人初步举证责任之变化
由于撤三制度的立法目的是清理闲置的注册商标和恶意囤积的商标,因此中国商标局对撤三申请人的举证要求一直是较轻的:撤三申请人只需要初步举证证明被申请商标没有使用,且证明责任达到合理怀疑程度即可。但近年来,撤三申请的数量逐年上升,甚至呈现出泛滥情形。一方面是权利人为了应对不断增长的驳回申请,大量应用撤三程序作为移除注册障碍的一种方式。另一方面,也有部分申请人(不排除恶意竞争对手)为了给合法注册、真实使用、诚信经营的企业制造商标使用障碍、扰乱正常经营而对同一注册商标连续数次提起撤三申请,导致商标注册人维持商标注册和使用商标的成本骤然增加,严重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
鉴于撤三制度的初衷遭到严重挑战,为了各方利益平衡,也避免恶意撤三申请泛滥和对商标注册管理秩序的破坏,我们观察到中国商标局近期大量下发撤三申请补正通知书,要求撤三申请人提交初步证据证明被申请商标没有真实、有效地投入商业使用。当前补正通知对初步证据的要求:1.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包括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经营状态或存续状态、商标注册情况等信息;2. 被申请人为经营或存续状态的,应提供被申请人商品销售或服务提供、经营场所或办公场所等调查报告及证据;3.被申请撤销商标在综合性网上平台、商标核定注册使用商品或服务的行业性网站等平台检索调查证据,相关检索应提供自首页开始连续5页的整页检索截图,提供的平台检索应不少于3个。

商标局的这一举动势必增加了撤三申请人的举证责任,那么撤三申请人和商标代理机构如何应对将成为新的课题?商标局是否会进一步出具解释说明进行细化和明确呢?我们拭目以待。
腾宇利用智能监控系统急速完成初步举证责任
针对商标局的上述补正通知,在没有明确线上综合性服务平台包括哪些,线下调查报告出具形式和详细程度,腾宇利用智能监控系统以触达各类综合性网络平台,包括但不限于百度、搜狐网、网易、新良微博、必应、京东、天猫、淘宝、拼多多等,以及全国范围内的线下实体店铺、公司、门店等。通过此途径腾宇可以快速获得信息,只需要进行信息的筛选即可获得相关在线证据。 此外,对于线下证据腾宇同样采用线上识别 + 线下走访模式完成初步举证证明责任。

在商标撤三申请规则调整,申请人需提交系统化、量化证据的背景下,上述监控系统使腾宇可以轻松协助客户收集网络检索证据、开展实地调查、获取注册人资质证明并生成系统化分析报告。这一方式可以帮助撤三申请人快速、全面、高性价比的完成初步举证责任。在商标 “撤三” 新规下,该智能监控系统已经成为腾宇客户维护自身权益、合理利用商标资源的重要帮手。
腾宇内部调查团队进一步助力撤三
针对商标局对撤三申请要求提供“经营场所和办公场所的调查报告和证据”这一新要求,在前述智能监控系统无法提供相关证据的情形下,腾宇的内部调查团队亦可以适时启动,提供优质高性价比的实地调查取证服务,进一步助力客户应对新形势下对撤三申请的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