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4日下午,第十四届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举办系列主题会议之平行会议三:“商标典型案例评析会议”,北京腾宇律师事务所代理“LA COLLECTION BY ETAM”商标转让行政纠纷案被评为典型案例,作为25号获奖案例单位上台领取证书。北京腾宇律师事务所不仅以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与会者带来了深入而独到的见解,更以其卓越的服务态度和不懈的创新精神,赢得了广泛的赞誉。
此次2022-2023商标代理典型案例发布及点评环节由中华商标协会会长助理江琦进行发布,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杜颖一一进行点评,中华商标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吴东平进行颁奖。

以下是对腾宇律所获奖案例的简要介绍及评析。
案涉诉争商标为第29200231号“LA COLLECTION BY ETAM”商标(见下图),由原告公司于2018年2月8日申请,于2019年3月28日核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25类“理发用披肩”等商品上。

2021年9月2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关于诉争商标的核准转让行政行为,核准第29200231号商标转让注册,受让人为第三人,第三人也曾提交《转让\转移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以及原告爱坦主体资格证明中英文版复印件、转受让双方签字的《同意转让证明》复印件、转受让双方签字的商标代理委托书等材料。该案的争议焦点为诉争商标的转让是否应予核准,《商标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法院认为,在核准商标转让时,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据的文件包括原告爱坦主体资格证明中英文版复印件、转受让双方签字的《同意转让证明》、转受让双方签字的商标代理委托书等但前述文件存在明显瑕疵,原告主体资格证明并非经过公证认证的材料,且第三人提交的《同意转让证明》中原告授权签字人的签字除字体大小不同之外,在细节方面完全相同,同一人在多份文件中所签笔迹完全相同不合常理。原告爱坦亦明确不认可诉争商标转让行为系其真实意思表示,同时第三人亦无法提交《同意转让证明》的原件。第三人提供的《股权购买协议》系其与案外人签订,亦不能证明原告爱坦同意转让诉争商标。故法院最终判定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核准转让行为并予以重新审查。


关于本所代理的“LA COLLECTION BY ETAM”案件,我方深入研究了商标的法律边界与保护策略,并细致剖析了案件背后复杂的法律与市场逻辑。通过这一案例,体现了本所在维护品牌权益、打击商标侵权方面多年来不懈努力的优秀成功与律师团队的专业能力。通过本案的胜诉结果,不仅为“LA COLLECTION BY ETAM”品牌赢得了应有的法律权益与市场保护,也为同类商标纠纷的解决提供了宝贵的借鉴经验。

王鑫律师结合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深入剖析了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中的法律适用与案例分析。他详细阐述了在商标侵权案件中,关于惩罚性赔偿如何有效收集证据、构建诉讼策略,以及在法律框架内争取高额赔偿的实务技巧。王鑫律师的演讲内容深入浅出,既有理论高度,又贴近实战,特别是在运用诉讼程序中的权利如何提高赔偿数额方面,他提出了许多具有前瞻性和实用性的建议,赢得了与会嘉宾的广泛赞誉。

会议期间,腾宇律所的参会代表还与参会嘉宾进行了广泛的交流与互动,就商标维权中的实际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大家一致认为,腾宇律所在商标法律服务领域拥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团队,未来将继续加强与腾宇律所的合作与交流,共同推动品牌保护与商标维权事业的发展。

此外,本次会议还邀请了多位来自政府、学术界及企业界的嘉宾进行主题演讲和圆桌研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学学院教授李春雷、上海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袁真富、天丝集团(红牛)法务经理黄萍、北龙中网(北京)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惠祥龙等分别就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的态度、商标行政保护、使用商标侵权商品的法律责任、红牛品牌保护、数字经济时代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等议题进行了分享、交流与探讨。

最后,会议在热烈而友好的氛围中圆满结束。与会者纷纷表示,此次会议不仅为他们提供了宝贵的交流平台,也让他们对品牌保护与商标维权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理解。北京腾宇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会议的支持单位,对会议的圆满举行深感荣幸与自豪,并对所有与会嘉宾表示衷心的感谢。腾宇律所将一如既往地秉承“专业、诚信、高效”的服务理念,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品牌权益贡献自己的力量。